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科技政策

校内政策
位置: 首页 > 科技政策 > 校内政策 > 正文

河北农业大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实施方案校科字(2014)5号

作者:   时间:2014-12-08   点击数:

河北农业大学

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实施方案

校科字(20145

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冀教科[2013]1号)、《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校科字(20133)、《河北农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39号),为做好河北农业大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1.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齐全的优势,突出大农学科、应用研究的特色,主动联合各种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探索协同创新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体制,营造有利于深度合作创新的氛围,组建一批“河北农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打造一批标志性“品牌”,即标志该领域居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领军人才、重大课题、重大成果和名牌名品,建成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先进文化传承的主力阵营,实现创新实力的层级跃升,为培养高水平人才提供支撑。

2.协同创新中心类型

根据“三农”的重大需求,构建面向行业产业、面向区域发展、面向科学前沿和面向先进文化传承四种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

(1)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

以优势特色学科为主体,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性特色产业为目标,通过与校外高校、科研院所,特别是与著名骨干企业或著名产业合作组织等强强联合,构建相应的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创建本产业领域研发和转化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的重要基地,打造标志性的名牌名品,创立引领本现代产业发展的先导型科技示范样板。

(2)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

以与地方政府结合为主体,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为主导,振兴县域经济为目标,通过与当地重点企业、支柱产业或产业化基地的深度融合,构建引领县域经济发展的创新中心,培植振兴县域经济的产业群,创建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3)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

以优势学科为主体,农业生物技术为重点,争创一流为目标,通过与校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际知名学术机构的强强联合,构建优势学科领域的创新中心,创建本领域国内外一流的学术高地,培养和造就拔尖学术人才。

(4)面向先进文化传承的协同创新中心

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体,传承先进特色文化为主导,提升育人质量为目标,通过与校外先进文化传承基地的深度联合,构建先进文化传承的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富有先进文化影响力的主力阵营,大力提升用先进文化育人的软实力。

3.实施范围

面向我校各类学院开放,以学院为实施主体,融合校内相关科技资源,广泛吸纳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国际知名学术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等国际国内创新力量参与。

4.实施周期

   2011计划”自2014年启动实施,四年为一个周期。学校组织“河北农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评估验收。

二、实施原则

1.统筹部署,分层实施

学校按照“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精神和要求,积极组织学院开展协同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大力推进机制体制改革,优化整合优势资源,广泛联合校外各种创新力量,构建不同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我省重点发展规划,支持学院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协同创新体,营造协同创新环境氛围,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院制订计划,先行先试,积极培育。

2.分类发展,择优支持

根据不同重大需求创新的任务和要求,分类型开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针对性地明确建设要求、准入条件、评审标准、管理机制以及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在前期充分培育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符合要求的协同创新中心,纳入认定建设序列支持建设。

3.广辟渠道,多元投入

优化整合优势资源,推进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机融合,积极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投入。面向行业产业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发挥行业部门和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汇聚行业、企业等方面的投入与支持;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整合优势资源,吸纳社会支持,建立地方投入和支持的长效机制。面向科学前沿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充分利用国家、省部等各级各类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资源和投入,形成集聚效应;学校对各类协同创新中心给予相关政策倾斜和引导性、奖励性的资金支持。

三、组织管理

以学校学术委员会为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

建立专家评审与管理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选拔、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目标考核、合同管理。由领导小组负责遴选评审专家,组织评审、择优支持,开展定期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四、实施方式

分为培育组建、评审认定、绩效评价三个步骤。

1.培育组建

依据实施原则,由学院牵头组织前期培育。通过前期培育,选择协同创新模式,明确协同创新主线及其主攻方向,组建协同创新体,汇聚创新要素与资源,营造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形成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和新优势。

   1)明确协同创新主线及其主攻方向

从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出发,结合学院自身的优势与特色,确定协同创新主线及其主攻方向。方向选择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战略性和前瞻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充分体现科学研究与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体现多学科的交叉融合,避免成为单纯的研究项目。

   2)组建协同创新体

由学院牵头,积极吸纳国内外优势力量,形成强强联合的协同创新体。建立实质性组织管理机构,并结合协同创新体的特色与能力,确定协同创新的模式与类型。制定整体实施路线,明晰各方职责,确定具体分工,建立协同创新的新平台。

   3)汇聚创新要素与资源

发挥协同创新的聚集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我校各学院的资源,积极吸纳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以及国内外社会的支持与投入。以人才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要素,加快与基地、平台、资本、信息、成果、仪器设备等创新要素的整合,形成协同创新的新优势。

   4)营造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

结合协同创新目标与任务的要求,系统设计机制体制改革方案,创新人员聘用与考评方式,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组织创新、协同管理、资源整合与成果共享等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和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长效机制。

2.评审认定

在培育组建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学校按照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的程序,认定一批河北农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

   1)申报条件

①方向选择应符合科学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具有一条明确的创新主线和3-5个相对稳定、相互关联的研究方向,涵盖3-5种动植物(其它行业参照执行),各个方向承担的项目、取得的论文和成果交叉融合。协同创新模式选取合理。

②已建立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体,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机制和形式,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③从协同创新的实际出发,在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科研考核、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机制体制改革,方案具体,措施得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④按照新的人才选聘机制,已聚集了一批国内外优秀团队,具备解决重大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所有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其他协同创新中心兼聘。有效整合了各类创新要素,形成了较强的资源汇聚能力,相关各方的支持落实到位。

⑤协同创新方向依托的主体学科须为省部级及其以上重点学科,并建有运行良好的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平台,具备组织开展协同创新的能力和实力。在基础设施、研发平台、仪器装备、日常运转等方面,能够为协同创新中心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支撑与保障。

⑥协同创新体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5个,由我校的学院牵头,融合学校相关学院和学科的资源,广泛吸纳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型骨干企业、国际知名学术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等,成员单位须包括企业和国外合作单位。

⑦协同创新体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正派的学术道德、宽广的学术视野、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之二:

一是国家重点学科首席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首席带头人;一级博士学科点首席带头人;长江学者;二级教授;

二是国家或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人文社会科学省部重点研究基地首席带头人;

三是主持国家“973(不含子课题)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支撑计划”或“863项目;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支撑计划”或“863”等重大计划项目(前2名);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项目;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前3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前3名);

四是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一名;获省部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一名;

五是发明专利、培育的品种等,通过转化累计为学校创造纯收入100万元以上(以实际到达学校财务帐数据为准)。

⑧有充足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主持承担了一定数量在研的国家、行业、地方以及企业等方面的重大项目;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授权专利和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⑨四种协同创新模式还应分别具备:

一是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

符合我省及行业产业的重点发展规划,协同创新体组建合理,有良好的长期合作基础,得到行业产业部门的充分认可和有力支持。

已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机制体制改革,形成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机制和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创新模式。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主要负责人在行业产业中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

牵头学院以及主要参与单位,须在行业产业内具有明显特色和影响力,依托的主体学科应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行列。

有效聚集了多方资源,参与企业、研究院所等应在行业内领先、影响力强,具有较好研发基础和对重大技术创新的需求与接受能力。

二是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

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协同创新体组建合理,并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牵头学院在我省该方向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备协同创新的牵头实力,参与企业应具有相应规模和较强的产业影响力。

已开展了相关的机制体制改革,建立了相应的人员聘用与流动方式,形成了持续的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新模式,改革成效明显。

依托的主体学科符合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在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三是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

符合科学前沿发展趋势,且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协同创新体组建合理,具备冲击省内一流的基础与能力。

已经吸引和汇聚了一批国内外一流的人才团队,队伍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主要负责人在学术界拥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

牵头学院及主要参与单位建有省部级及其以上重点实验室。

四是面向先进文化传承的协同创新中心

符合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的重点规划,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需求。协同创新体组建合理,能够代表我省该方向的较高学术和人才培养水平。

结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色,在人员聘用考评、人才培养以及管理运行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机制体制改革,建立了跨学科、跨高校乃至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机制。

已吸引和集聚了一批省内外一流的人才与团队,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任务明确,分工具体。主要负责人具有较高学术威望、较强的开拓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牵头学院及主要参与单位,在该方向上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积淀和较明显的学科优势。

2)评审程序

①组织申报

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经牵头学院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②专家评审

经形式审查合格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评审专家组,按照申报的类型,对申请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按一定比例择优提出建议名单,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认定的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审议后,批准认定为河北农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

3.绩效评价

经批准认定建设的协同创新中心应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机制,落实相关条件,整合多方资源,优化规章制度和运行管理办法,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过程管理,加快实现预期目标。学校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阶段性评估,建立年度报告和周期评估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年度检查以协同创新中心自查为主,在每年年初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上一年度的进展报告。建设期满四年后,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合格、成效显著的,可进入下一周期的实施;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将强行要求其整改或予以撤销。

建设期满后评估考核指标:

1)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

①协同创新方向依托的省部级及其以上重点学科,建有的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平台,应取得合格及其以上的评估成绩。

②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充足,主持承担国家、行业、地方以及企业等方面的科研项目20项,实际到位科研经费2000万元。

③培养高层次科研团队1个、高层次科技人才4名;培养博、硕士研究生40名、本专科生150名。

④获省部级一等奖及其以上科技奖励2项。

⑤发表一级学报及其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40篇,其中,影响因子5以上的学术论文2篇或影响因子10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

⑥获得发明专利、审定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10项。

⑦在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示范带动作用,产生了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每年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0万元以上。种养殖中,获得2次高产记录。

⑧组织较大规模的全国或国际学术研讨会2次,主要成员赴国内外参加学术交流20人次。

2)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

①协同创新方向依托的省部级及其以上重点学科,建有的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平台,应取得合格及其以上的评估成绩。

②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充足,主持承担国家、行业、地方以及企业等方面的科研项目20项,实际到位科研经费2000万元。

③培养高层次科研团队1个、高层次科技人才4名;培养博、硕士研究生30名、本专科生120名。

④获省部级一等奖及其以上科技奖励1项。

⑤发表一级学报及其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30篇,其中,影响因子5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

⑥获得发明专利、审定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8项。

⑦在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了主要示范带动作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每年取得直接经济效益7000万元以上。种养殖中,获得2次高产记录。

⑧组织较大规模的全国或国际学术研讨会2次,主要成员赴国内外参加学术交流20人次。

3)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

①协同创新方向依托的省部级及其以上重点学科,建有的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平台,应取得良好及其以上的评估成绩。

②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充足,主持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等方面的科研项目15项,实际到位科研经费1200万元。

③培养高层次科研团队2个、高层次科技人才8名;培养博、硕士研究生40名、本专科生150名。

④获省部级一等奖及其以上科技奖励2项。

⑤发表一级学报及其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60篇,其中,影响因子5以上的学术论文4篇或影响因子10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

⑥获得发明专利、审定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4项。

⑦组织较大规模的全国或国际学术研讨会2次,主要成员赴国内外参加学术交流30人次。

4)面向先进文化传承的协同创新中心

①协同创新方向依托的省部级及其以上重点学科,建有的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平台,应取得合格及其以上的评估成绩。

②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充足,主持承担国家、行业、地方以及企业等方面的科研项目15项,实际到位科研经费400万元。

③培养高层次科研团队1个、高层次科技人才4名;培养博、硕士研究生20名、本专科生80名。

④获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科技奖励1项。

⑤发表一级学报及其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20篇,其中,SSCICSSCI学术论文6篇;形成高水平研究报告10篇,其中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批示2篇。

⑥组织较大规模的全国或国际学术研讨会2次,主要成员赴国内外参加学术交流20人次。

五、支持措施

1.政策支持

牵头学院及主要参与单位应在自身现有条件和能力范围内,给予协同创新中心充分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在此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对协同创新中心给予政策支持,使之成为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政策汇聚区,高校体制机制改革优先发展的实验区。

1)在人员聘用与评价制度、人才培养机制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赋予协同创新中心改革的相对自主权。学校为每个协同创新中心配备1-2名专职人员。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根据建设需要,提出在校内进行人员优化组合或公开招聘国内外学者,学校优先给予支持。

2)根据中心建设需要,学校优先为协同创新中心配备和协调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试验场地和设施。

3)在研究生招生、优秀人才计划、公派出国学习和交流等相关资源配置方面,给予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倾斜支持。

4)在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相关科技、文化、人才以及行业重点任务时,给予协同创新中心优先支持。

5)协同创新中心聘用的骨干成员,根据中心建设需要,在符合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鼓励其创办智力密集型民营性质企业,但在企业注册前须经学校审批。

6)协同创新中心从企业争取到的横向科研经费,可用于发放中心聘用人员的工资、津贴和福利等,但不超过总经费的45%

2.经费支持

充分发挥协同创新中心引导、聚集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多方面支持和投入。对经批准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主要用于协同创新中心开展活动和形成机制直接相关的仪器设备、业绩津贴、科研奖励、学术交流、人才引进等开支,其中硬件建设支出占总经费的70%,软件建设支出占总经费的30%

牵头和参与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中心年度检查和阶段评估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将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撤销。

 

                                              河北农业大学

                            二○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版权所有@ 河北农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址: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邮编:071001 | 电话(传真):0312-752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