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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建立区域农业创新试验站的意见校科字(2013)10号

作者:   时间:2013-07-11   点击数:

 

河北农业大学

关于建立区域农业创新试验站的意见

校科字(20131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决定》,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推进实施“2011”计划和学校“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基于我校科技创新的优势基础,根据全省创新驱动区域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深化拓展“太行山道路”,创建稳固的协同创新试验示范平台,特提出建立区域农业创新试验站(以下简称“试验站”)的意见。

一、总体思路

建立试验站旨在培育区域农业协同创新中心,探索科技创新的新体制、新模式和新机制,引导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大力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组织策划重大项目,争取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打造科技创新的标志性“品牌”,构筑区域农业科技创新的“硅谷”,创立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先导性样板,提升学校科技创新实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创新驱动全省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建设条件与基本原则

1.硬件条件

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无偿提供长期使用的土地,或学院等中层单位、课题组长期租用期限在20年及以上的土地,提供学生实践实习条件。

2.软件条件

研发队伍稳定、有连续性,保证长期专人蹲点、自养运转。

3.基本原则

依托学院等中层单位积极主动,“成熟一个,审批一个”。

三、管理体制与机制

1.管理体制

试验站由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科教兴农中心协助,各相关部门、学院和科研机构配合组建,建成区域农业创新试验站,作为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附属机构,采用行政与专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试验站设立站长和岗位专家,没有副处级以上身份的站长,享受副处级待遇,相对独立运行。

2.管理机制

人员聘用机制,采用柔性聘用制度。试验站的管理人员和岗位专家,根据岗位需要“流动而不调动”,人事关系隶属原所在单位管理,科研业务及其考核管理隶属科学技术研究院。

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岗位津贴+绩效津贴”的机制,建立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每年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评。岗位津贴“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兑现”;绩效津贴主要用于奖励创新成就突出的岗位,“三年总考核,三年一兑现”。对于考核不称职者,减免50%的岗位津贴,并责成本人提出整改意见,报请学校批准后执行。对连续两次考评不称职者,给予解聘。

四、建设资金筹措

按照“广辟渠道、多方筹措”的原则,一是学校设立专项发展基金;二是争取所在区域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支持;三是争取国家、省部等相关计划支持。

五、配套政策措施

1.学校为每个试验站配备1-2名专职人员。

2.根据试验站建设需要,在校内进行人员调配,所在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公开招聘国内外学者,学校给予优先支持。

3.在限额组织申报国家、省部重点或重大课题时,对试验站的岗位专家,给予优先支持。

4.在研究生招生、优秀人才培养、公派出国学习交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河北农业大学

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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