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建立科技专家策划团暂行办法
校科字(2009)10号
随着科技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我校在组织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大型科技项目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有较大发展潜力。为加强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奖励和创新团队建设的策划工作,在校内遴选有一定经验的专家、教授组建科技专家策划团(以下简称“策划团”)。为保证策划团顺利开展工作,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策划团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国家和省部有关科技工作的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和管理动态;
2.组织学校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奖励和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的策划工作;
3.推荐重大科技项目的领军人才和大型科技创新团队的骨干成员;
4.针对科技工作的发展形势以及科技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学校科技管理处提出科技管理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完成学校领导和科技管理处交办的科技策划任务。
二、策划团成员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思想品德,严谨的科学态度,较强的集体观念、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公正、乐于奉献,愿意为学校科技工作服务;
2.具有长期从事科研或管理工作的经验,特别是具有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经历,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了解国家和省部科技工作的发展重点;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社会交际能力,有较强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策划团成员的权利和待遇
1.对策划团工作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对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团队的组织有建议权;
2.优先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的启动工作,优先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科研任务;
3.对策划重大科技项目做出突出贡献者,根据其贡献大小由策划团推荐,报请学校领导审核批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
四、策划团的组织管理
1.策划团成员由其所在学院等中层单位推荐,由学校科技管理处负责组织遴选,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2.策划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团开展全校的科技策划工作。
3.策划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下设若干个学科组,每个学科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负责开展本学科的科技策划工作。
4.策划团及其学科组根据科技工作的发展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工作会议,开展学校的科技策划工作,每年年终向学校提交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