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 河北省志·著述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冀社科[2012]13号文)要求,为了做好教育系统著述志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入志年限:第二轮《河北省志·著述志》记载我省1996年至2005年间河北省籍作者,在河北省工作的外省、外籍作者的著述,以及在外省工作的外省和外籍作者论述有关河北省内容的著述。
2、“著述”系指1996年-2005年间正式出版(含再版、重印)的著作,包括篇目(详见附件一)中所列的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论文集、志书、年鉴、皮书、高校教材等项,不含各类文学艺术作品、音像制品和电子图书以及各类文章。
3、符合上述要求正式出版的志书、年鉴等一律按照说明要求(详见附件二)和规定的格式(详见附件三)进行填写,于2012年9月28日前由所在单位汇总报科技处1201房间,同时将电子稿打包发至shuyun305@163.com。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布置,认真落实,保证第二轮《河北省志·著述志》编纂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1. 《河北省志·著述志》篇目
2. 《河北省志·著述志》编辑部关于编辑工作的说明
3. 《河北省志·著述志》入志著述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