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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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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7-0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教育部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092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

(一)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二)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1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三)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四)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五)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其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七)直报项目不得有已被推荐参加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10228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10228日前首次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八)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三、推荐程序

(一)请有意申报的课题组首先与学校科技处联系,获取“推荐号和校验码”。然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下载相关文件和推荐工作手册。

(二)各申报课题组进入申报网站,利用科技处提供的推荐号和校验码进行网上填写和上传。各课题组填好推荐书后连同附件材料先由科技处进行审核后再进行网络提交。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各课题组负责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全红章1套,复印件2套)按规定时间报送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jzzh@hebeu.edu.cn

(三)推荐书的书面材料(主件及附件),一律用线绳装订,不另加封面。在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附件要求编写页码。

五、推荐截止时间

因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上推荐时间截止到201293,逾期申报网站将关闭,不再接受上传数据。请各申报课题组于2012831日前上传电子版并将书面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7521305

联 系 人:张淑云

 

                                 河北农业大学科技处

                                   2012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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