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12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已经开始,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直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预〔2012〕10号)和省科技厅《河北省科技厅201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校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涉及项目自评要求
按照科技厅相关工作要求,涉及我校承担的项目共有30个(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填写《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和《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公开表》(见附件4)。
开展自评时,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报告范本(见附件2),形成各项目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全面完整,既要对项目的概况、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又要详细、准确填写管理绩效自评表和结果绩效自评表等各项附件表内容,并报送相关的辅助材料。评价意见要详实、明确。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省财政厅将通过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介选择性公开部门201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其中重点公开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各项目负责人要按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公开表》(见附件3)。
对跨年度项目且下年度预算继续安排资金的项目采用阶段评价,对非跨年度项目或下年度预算不再安排资金的采用结束评价。
二、评价方法
评价主要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专家评价相辅助的评价方法,根据所评项目的特性和共性,对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立项定位、执行绩效监控、资金管理、执行情况、风险管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价依据
(一)《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二)《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三)《关于做好201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四)项目预算批复文件及绩效预算;
(五)其它相关材料。
四、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省财政厅确定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要求和科技专项的具体情况,此次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指标、项目结果绩效评价指标和综合绩效评级。
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包括项目的立项定位、预算编制、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四个方面,各项指标评分依据和标准已经确定。项目结果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该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设立,可按照各项目的不同特点,根据以往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行设立。综合绩效评级,说明综合管理评价和结果评价的结果,得出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情况。
五、自评报告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30日前,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汇总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公开表》(省级拨款50万元以下纸质及电子版一式两份,50万元以上纸质及电子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管理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永升、陶 晡
联系电话:0312-7526131
附件1:我校参加绩效自评项目清单
附件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汇总表
附件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
附件4: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公开表
科技管理处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