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校科字【2009】2号)文件精神,现开始组织2012年度河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奖励
本届评奖设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获奖者颁发证书。
二、评奖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学科专家初评;评委会终评;学校公示;颁奖。
三、组织领导
河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奖励的评审工作。评奖办公室(挂靠科技处)负责该项奖励的组织管理和日常工作。
四、参评成果范围及要求
(一)参评成果须为2011年1 月1 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作者正式出版(以第一次付梓时间为准)的社会科学类专著、编著、译著、科普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科学类研究报告等。文学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教材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相关成果出版日期署为2010年7月1 日以后,但由于出版(或印刷)时间延误到2011年成书,且上年度未申报参评的,由出版社出具延误证明后,可参加本年度评奖。
(二)著作类成果:申报人须为独立完成人或主要完成人;多卷本的著作,属同一类选题的,按一项成果申报,不属同一类选题且相对独立成卷的,以其中的某卷(册)单独申报;丛书类成果由分册主编申报。
(三)论文类成果:申报人须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须被SSCI、ISSHP、A&HCI、CSSCI之一全文检索;个人的论文集一律不以专著申报,可以参照评奖范围申报其中的某篇论文;集体组织、出版的论文集,由作者以单篇论文申报。
(四)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人须为研究报告第一署名完成人。研究报告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或被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外文成果须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须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不超过2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
(六)已获得市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评本奖。
五、申报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失实、剽窃他人成果等情况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二)申报成果的署名均以作品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不以单位或个人的证明信为凭。集体署名和多人合作的成果,必须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报;主研人员的界定以作品出版、发表时的署名顺序为准,署名顺序不清的,以参研人员对成果贡献大小为据排序,并由申报者向评奖办公室提交证明。
(三)每人申报成果数量不限,但获奖成果原则上只限1项(包括多人合作的成果)。
(四)如未获奖,材料全部退还;如获奖,材料存档不退还。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按一式3份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连同成果3份(至少1份原件)、佐证材料1套,一并向评奖办公室申报。
七、申报期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指定专人负责,于截止日期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送至科技处1201办公室,并将《汇总表》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该邮箱
kjlt@hebau.edu.cn。
联系人:刘 亭
电 话:7526132
科技管理处
201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