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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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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2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研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研究解决我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服务教育强省建设,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2024年起设立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重点课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现就开展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和申报条件

1.本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3个类别,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重点课题共设立11项,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跟踪性研究不超过2年半。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各设立若干项,研究周期均为1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2.重点课题以“揭榜挂帅”、自主申报、定向委托相结合的方式立项,“揭榜挂帅”以招标方式确定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多单位联合投标需确定一个责任单位。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以自主申报方式立项。重点课题如果出现无单位投标或申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申报质量不高等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将委托具 备研究实力和条件的单位或人员承担。

3.申报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担任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院校考试招生部门负责人;申报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每位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参加课题不超过2项。每个课题组总人数不超过8人。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应参考《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重点课题名称不得更改,一般课题及自筹经费课题可围绕我省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自行拟定研究题目。《课题论证活页》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2.请于2024年6月1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评审书》、《课题论证活页》(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报送至综合楼1201室,同时将《申请评审书》(PDF格式)、《课题论证活页》(PDF格式)和《课题申报汇总表》(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1.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改变课题名称、承担单位、研究方向和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最终成果形式或延期结项,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实施。

2.课题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对逾期未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将给予撤项处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

3.重点课题结项,一般要求至少一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者研究报告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结项,要求至少一篇论文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应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收录),发表在《考试与招生》杂志上可免于鉴定。

联系人:郗媛

联系电话:7526132

附件: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申报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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