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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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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次结项工作的通知(线上申请阶段)

作者:   时间:2023-05-1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科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次结项工作的通知(线上申请阶段)》,现开始受理相关课题结项。“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线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5日下午5点。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暂不受理,集中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结项标准参照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唯一标注要求、专著标注位置要求、对核心期刊认定标准等方面,对所有年度项目要求一致;2020年度及以前项目,不对成果属名中项目负责人位次进行要求。特别注意: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2.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请及时在平台办理延期申请,超期未结将作终止处理。

3、省社科基金项目在项目执行期间,不受理项目组成员变更手续,以结项申请时填报人员为准。其他变更事项均在系统填报,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4、限制参研项目数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同时参与两项(不含)以上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经发现,取消违规参与人所有参研项目的成员资格。

6、《鉴定申请书》中“经费决算情况”栏,必须根据财务处查询的实际支出填写,不可随意编造;网上申报的电子材料、会评用的纸质材料,涉及到的成果都必须是符合规定要求的成果,知网不可查的论文、cip不可查的著作、课题标注不规范甚至没有标注的成果,一定不要填写或复印上报,一经发现,材料作废、不予结项。

联系人:郗媛

联系电话:7526132

附 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11月修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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