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推荐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冀教科函[2012]9号),启动了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推荐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造诣,对本学科发展有一定的预测性和前瞻性,了解国家和我省科技、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
2.治学严谨,学术态度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和充足的时间,保证参加科研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和活动。
二、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专家人数不限,推荐的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kyjh/Login.aspx)进行注册。作为课题申报人已在平台注册,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更改专家类型。
2.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以“评审专家”身份登录平台,在“专家信息管理”模块中进行信息维护,将“个人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学术信息”,“学科信息”四大模块填写完整,保存后提交。
3. 教育厅筛选审核,确定评审专家。
三、推荐截止时间
本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12月15日截止,逾期视为不推荐。
联系电话:0312-7526131
联系人:陶晡 张永升
科技处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