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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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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2-2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河北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河北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类。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应至少提供 5篇以上论文(专著),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12年2月28日以前计算,但最长不超过10年。
    (二)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其核心技术必须具有2010年2月28日前已经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12年2月28日以前计算;候选人应当是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是该成果取得的相关知识产权的署名权利人。
    (三)申报科技进步奖项目,要求整体技术必须应用二年以上,提供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应用二年以上的佐证材料,以截止日期2012年2月28日以前计算。
    (四)与国家和省奖申报条件对接,自2010年开始,成果鉴定材料可以不作为必须提交的申报材料,这就要求课题组可以将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整合申报,整合成果名称应概括多项成果涉及的内容。
    三、申报材料
    各课题组负责将书面推荐书2套(含全红章1套,复印件1套)按规定时间报送科技处。书面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一律用线绳装订,不另加封面。具体主件和附件内容如下:
    主件:使用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附件:不同奖种顺序不一样,具体如下:
    自然科学奖书面附件顺序为:
    (一)《论文专著》: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
    (二)《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提交引文专著的引用页。 
    (三)《检索报告》:仅限所列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自引(含课题组内)的引用不得列入。
    (四)《其他证明》:指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及主要完成人学术贡献的其他学术性旁证材料,如:验收报告的验收意见及专家组名单、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名单、查新报告和授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登记等)的证书复印件、项目合同书等。
    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书面附件顺序为:
    (一)《知识产权证明》,指已获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包括授权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二)《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验收鉴定、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批准文件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相关项目必须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应用证明》,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至少应有1 份是原件,且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两年以上。
    (四)《其他证明》,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应是能证明本项目技术创新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文件,如技术产品检测报告、项目合同书等。
    四、截止日期:2012年3月9日
    五、受理部门:河北农业大学科技管理处
    为确保我校2012年度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课题组和所在学院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学校将在两年内取消其申报各级科学技术奖的资格。
    联系人:张淑云  李保会
    电  话:7521305     房间:综合楼1202
 
附件1、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推荐书.doc
附件2、河北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doc
附件3、河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doc
附件4、应用证明.doc
                                   科技管理处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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