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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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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及对逾期项目进行清理的通知(2021年1月批次)

作者:   时间:2020-12-20   点击数:

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社科工作办公室发布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开始受理20211月批次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相关工作,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管理办法》第七章的“鉴定和结项要求”认真准备结项材料。我院结合此次结项工作,将对逾期项目再次集中清理。

一、重点注意及自查事项

1、集中结项时间。河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每年两次(1月上旬、6月上旬)集中受理结项申请,我校将依据具体工作安排发布各批次结项通知。

2、逾期项目清理。不再受理2015年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项申请。被清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今后每年以此类推。

3、严格项目组成员变更。省社科基金项目在项目执行期间,不受理项目组成员变更手续。确实需变更的,在结项环节一并提出变更申请。

4、限制参研项目数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同时参与两项(不含)以上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经发现,取消违规参与人所有参研项目的成员资格。

5、项目成果标注规则。2016年(含)以后获得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凡以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二、本次结项注意事项

本次结项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11日至8日,“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结项申报窗口同步开启。

项目负责人须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结项成果的应用转化程度和装订的规范化等进行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结项质量。务必使用新版《鉴定申请书》,使用旧版《鉴定申请书》的,不予办理结项鉴定。交材料时需带期刊或著作原件,科研院审核后退回。

特别注意:《鉴定申请书》中“经费决算情况”栏,必须根据财务处查询的实际支出填写,不可随意编造;网上申报的电子材料、会评用的纸质材料,涉及到的成果都必须是符合规定要求的成果,知网不可查的论文成果、课题标注不规范甚至没有标注的成果,一定不要填写或复印上报,一经发现,材料作废、不予结项。

三、材料要求

1、相关纸质材料

1)、《鉴定申请书》——A4格式,打印;

2)、《项目申请书》——A4格式,打印原申请书,补签名、补盖章;

3)、《立项通知书》——复印件、1页;

4)、《立项管理协议书》——复印件、1页;

5)、《项目成果登记表》;

6)、项目研究成果简介——把《鉴定申请书》相关部分与电子材料《最终成果简介》结合,形式上可以与《鉴定申请书》内容部分重复,单独打印出来;

7)、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论文复印件或研究报告;

8)、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论文类结项可有可无,研究报告类结项必须有;

9)、《变更申请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没变更的不提交。

2、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2020年起,纸质材料只交1即可,按上述顺序编排,统一封面和目录格式,A4纸印制(单双面均可),胶装,每一单项内容之间及各项研究成果之间均夹隔页彩纸,便于翻阅。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其他材料(含著作的封面、目录等非正文部分的复印件)按上述要求装订。特别注意,论文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缺一不可。

3、相关电子材料

1)、《鉴定申请书》——word文档;

2)、《立项申请书》——word文档(原始打印,勿更改);

3)、《变更申请表》——word文档(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4)、《最终成果简介》——word文档;

5)、研究成果123……——word文档(论文、报告全文,著作简介);

6)、《结项数据汇总表》——excel电子表(每位成员一行,一定要填完整)。

项目如不能按时完成,需要延期,负责人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一式3份,报我院统一办理。

四、其他要求

纸质结项材料、延期申请材料最迟于18日上午报送至科研院1206办公室。每个课题组必须由一名主要成员报送结项材料,以便顺利完成财务审核盖章工作。

电子结项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亦可微信发送)。为电子数据安全,U盘拷贝概不接收。

 

联 系 人:郗媛

联系电话:7526132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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